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根据《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低于1.5的房源,报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准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规定,开发企业根据购房人登记时间、购房意愿、付款方式等因素自行销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开发企业规范销售行为,按照登记规则面向登记购房人优先。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问:1.能不能规避普通客户全家去摇号这个问题; 2.摇号结束在哪能公示,政府的摇号网站看不到最后出具的名单。
针对能不能规避普通客户全家去摇号这个问题,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
依据《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登记过程均需上传相关材料,对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核对;购房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刚需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分类编制《登记摇号名册》,在销售现场公示后送达公证机构,同时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司法局。
请问未达到摇号比例,刚需客户选房时,开发商自行销售,刚需客户选房的流程是什么?如何保证公平?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
根据《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低于1.5的房源,报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准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规定,开发企业根据购房人登记时间、购房意愿、付款方式等因素自行销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开发企业规范销售行为,按照登记规则面向登记购房人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