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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曝光!合肥第三次集中土拍,滨湖预计5宗地要卖

时间:2024-07-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建筑工程 文档下载

暂定10月28日集中出让。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合房网(合肥房地产交易网)讯 近日,有网友在市政府信箱中留言咨询关于合肥滨湖区供地的相关问题。对此,合肥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作出了回复!

网友留言:

2021住宅用地计划中滨湖共50公顷(750亩),但是2次集中土拍才供应了310亩,请合肥第三次集中土拍滨湖是否能完成剩下的440亩供应指标。

查看6月3号网友信件中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包河分局核实,2021年度滨湖新区省政府周边居住供地上市计划预计6宗,总面积约370亩。

其中:锦绣大道以南、安徽路以西地块101亩,已发布出让公告,拍卖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其他地块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土地报批等相关工作,一旦具备上市条件,将适时组织上市供应。第三次合肥土拍滨湖5块居住用地能否供应上?

合肥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回复:

合肥第三次集中土拍计划预计滨湖新区将有5宗居住用地上市供应,合计面积约为307亩。

目前,几宗地块涉及集体土地部分征地报件均已报省自然资源厅,争取10月份取得省政府征地批复后,抓紧时间组织上市。

从今年今年3月份,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本级)中可以看出,今年各区域供地分别为:

滨湖科学城750亩,包河区1099.95亩,蜀山区550.05亩,庐阳区550.05亩,瑶海区600亩,经开区900亩,新站区649.95亩,高新区499.95亩。

根据此前世联行消息,滨湖2021年将供地11宗,共810亩,省府板块7宗,启动区板块与金融板块之间2宗,金融、环湖板块各1宗。

02、合肥10月供地计划出炉!10宗地仅3宗居住地

近日,据合肥土地市场网的消息,10月供地计划出炉,共10宗629.08亩地即将出让。暂定10月28日集中出让。

涉及到经开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肥东等,但就目前来看,有且仅有3宗居住地,还都是肥东、巢湖、庐江等县市的。

肥东县73.65亩居住用地出让

肥东县FD19-13号地块位于肥东县撮镇镇新安江路与大彭路交口西南角,面积73.65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参考(起始)地价88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4亿,地块最高总价75123万元,商品住宅(毛坯)平均备案价格15124元/平方米。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1.竞买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或转为挂牌。

2.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资格:

肥东县FD19-1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竞买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商住用地土地竞拍,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商住用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巢湖80.26亩居住用地出让

巢湖CH202108号地块位于巢湖市黄麓镇黄麓大道以西、半岛大道南北两侧,面积80.26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0< 地块一 < 1.5,1.0< 地块二 ≤1.8,绿化率40%,参考(起始)地价27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1、竞买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或转为挂牌出让。

2、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资格:

巢湖市CH202108号地块的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竞买条件: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应落实巢湖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关于外围保护地带的管控要求,且地块内不得建设别墅类建筑。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CH202108号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CH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庐江县10月73.65亩居住用地出让

庐江县LJ202133号地块位于庐城镇五里路以东、泥河路以北,面积80.26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0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竞买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或转为挂牌。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买条件:

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①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②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③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