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诚挚邀请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此次招标活动,竞标我单位风景名胜区综合开发项目。领取招标文件需缴纳300元人民币,不退还。中标公告将在评标结果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布。
尊敬的投标人: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风景名胜区综合开发工程进行招投标。我单位诚挚邀请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此次招标活动,竞标我单位风景名胜区综合开发项目。
一、项目概况: 风景名胜区综合开发工程位于X地,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本项目包括景区景点规划设计、交通路网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旨在打造一个集旅游、休闲、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工程业绩和资金实力证明; 4. 投标人应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报价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与此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后,前往我单位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需缴纳300元人民币,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风景名胜区综合开发工程”字样,于招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我单位招标办公室。
五、评标与中标公告: 我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结果将在招标截止日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布。中标公告将在评标结果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布。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此次招标活动,请联系我单位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地址:XXX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招标文件为准。